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对岳阳市新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云交处罚决定(2023)50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岳云交处罚决定(2023)502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1 |
处罚内容 | 给予当事人岳阳市新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3300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3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
违法事实 | 2023年5月9日11时00分,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云溪区新港东路路段对过往货车实施执法检查时,驾驶员杨青山驾驶车牌号湘FB7612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混凝土经过该路段,经现场调查及过磅检测,当事人车辆总重42.64吨超限11.64吨 |
处罚依据 | 《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处罚机关 |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6030063665050 |
数据来源单位 |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6030063665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