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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2年流通领域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23-05-17 17:44: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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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17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2年流通领域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轿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4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9743-2015 《轿车轮胎》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标识标志,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3.33%。

不合格产品为,标称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莫斯”轿车轮胎。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摩托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5家销售者销售的35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518-2020 《摩托车轮胎》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4家销售者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强度性能,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1.43%。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朝阳神盾轮胎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太阳升起的地方”摩托车轮胎;标称朝阳大刀神轮胎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力神”摩托车轮胎;标称山东冠轮橡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之伦”摩托车轮胎。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

三、汽车用离合器面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9家销售者销售的35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5764-2011《汽车用离合器面片》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4家销售者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摩擦性能、平面度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1.43%。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广州欧亚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沃林顿”汽车用离合器面片;标称上海玛帕汽 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玛帕”汽车用离合器面片;标称柳州科锋汽 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KFN”汽车用离合器面片;标称浙江铁流离 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铁流”汽车用离合器面片。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3。

四、载重汽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9家销售者销售的1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9744-2015 《载重汽车轮胎》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轮胎标志、内胎拉伸强度,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湖北奥莱斯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AOSO”载重汽车 轮胎。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4。

五、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8家销售者销售的35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5763-2018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3家销售者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摩擦性能、标志包装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8.57%。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衡水卓驰汽 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路之宝”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标称重庆渝快汽 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至博”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标称山东保驾护 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保驾护航”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5。

六、制动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2家销售者销售的35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 GB 16897-2010 《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6家销售者销售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耐3#标准油体积变化率、产品标识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0%。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浙江省诸暨市皓杰汽配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皓杰”制动软管;标称浙江皓杰汽车配件厂生产的1批次“皓杰”制动软管;标称越华管业生产的1批次“越华”制动软管等。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6。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通知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

附件1: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流通领域轿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2: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流通领域摩托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流通领域汽车用离合器面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流通领域载重汽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5: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流通领域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6: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流通领域制动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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