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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05-15 13:05: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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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阜沙执罚字〔2023〕39号),涉及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阜沙执罚字〔2023〕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条“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不得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违法事实:

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03日,在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为道路运输车辆(粤T82402)超限超载配载,车辆途径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红绿灯路段被交警查处,经东凤超限检测点过磅检测为车辆超限运输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经营许可。”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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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谢钜基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620********4678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2

公示截止期:

2024-05-12

处罚机关: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2X7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2X7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5-12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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