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阜沙执罚字〔2023〕39号),涉及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中阜沙执罚字〔2023〕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条“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不得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违法事实: | 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03日,在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为道路运输车辆(粤T82402)超限超载配载,车辆途径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红绿灯路段被交警查处,经东凤超限检测点过磅检测为车辆超限运输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经营许可。”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市永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谢钜基 |
法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人证件号码: | 440620********4678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
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2 |
公示截止期: | 2024-05-12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22X7 |
数据来源单位: |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22X7 |
数据上传时间: | 2023-05-12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