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东县铁涌镇黄伦副食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东市监处罚〔2023〕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惠东市监处罚〔2023〕244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4月10日,我局铁涌所执法人员经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查询发现惠东县铁涌镇黄伦副食店未按规定报送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并公示,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2022年8月25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领导同意,于2023年4月11日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东县铁涌镇黄伦副食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黄伦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8 |
公示截至期: | 2026/05/08 |
处罚机关: |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