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恒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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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市监处罚〔2023〕46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5.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2020年7月9日起,当事人受委托对碧水湾花园实行物业管理,确定为电梯使用管理人,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未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义务的违法行为。 2022年6月起,当事人没有对使用的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未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义务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电梯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一个月内变更登记,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处5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义务以及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宜市恒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83MA4UP50287----------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7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07 | ||||
处罚机关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