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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关于高州市长坡坚惠食品商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州市监长坡食处字[2023]82号

2023-04-13 16:53: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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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高州市长坡坚惠食品商场。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州市监长坡食处字[2023]8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高州市长坡坚惠食品商场2023年2月13日从茂名市安正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进口冷冻鸡全翅共30件,30斤/件,共900斤,进货价格315元/件,货值合计共9450元,上述进口冷冻鸡全翅外包装纸箱标签标注的具体内容是:冷冻鸡全翅,A级(120gUP),净重15.00kg,保持在冷冻-18℃,目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塞蒂拉瓜斯/米纳斯吉拉斯州/巴西,生产日期:23/06/2022,保质期:22/06/2024,批号分别为000174、00178等内容。当事人从2023年2月14日开始将上述原产地为塞蒂拉瓜斯/米纳斯吉拉斯州/巴西的进口冷冻鸡全翅标示为“国产鸡全翅”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共销售了473.76斤,销售价格10.9元/斤,销售金额共5163.88元。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三款

处罚内容

罚款15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州市长坡坚惠食品商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815779149662----------罗**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4-11

处罚机关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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