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高州市长坡浓情蜜意婚纱摄影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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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高州市监长坡处字[2023]54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1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高州市长坡浓情蜜意婚纱摄影店因不按照规定报送2015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报告,已分别于2016年7月5日、2021年7月6日和2022年7月10日被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网站发布的《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醒企业履行2021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7月31日前补报年报;本局于2023年2月23日向当事人发出《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高州市监长坡责改[2023]2023-1号),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2月30日前补报2015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报告,当事人至案发时止仍不改正,未按规定补报年报。 |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内容 | 罚款1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民事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州市长坡浓情蜜意婚纱摄影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00000000000000000X--440981600222469------李*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1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11 | ||||
处罚机关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