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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乡韵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4-07 16:14: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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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乡韵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34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昌市监处罚〔2023〕3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乡韵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ACEK7U

工商注册号

110105022629413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王欢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十七条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北京乡韵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牦牛骨胶原蛋白肽、牡蛎肽草本植物固体饮料等产品属于食品。截止2023年2月23日,当事人在注册认证的微信小程序—中克美肽上宣传牦牛骨胶原蛋白肽、牡蛎肽草本植物固体饮料等产品具备增强免疫力抵抗病毒、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增强男性功能、降血糖、抗肿瘤等疾病治疗功能,且上述宣传用语易使牦牛骨胶原蛋白肽、牡蛎肽草本植物固体饮料等产品与药品相混淆。当事人在从事上述宣传活动中产生广告费用11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3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30

处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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