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消息,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花西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番市监(执六)罚字〔2023〕1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番市监(执六)罚字〔2023〕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4.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对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行为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
处罚内容: | 罚款42000元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化妆品、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花西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01MA9Y4NE91L |
法定代表人: | 项行良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6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16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