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大亚湾米多便利店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无证销售烟草及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湾市监澳处罚〔2023〕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惠湾市监澳处罚〔2023〕27号 |
处罚事由: | 无证销售烟草及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大亚湾米多便利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张庭文 |
处罚内容: | 罚款8500元;没收涉案卷烟一批 |
罚款金额(万元): | 0.8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0.636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1 |
公示截至期: | 2024/03/21 |
处罚机关: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