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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会市日丰城玉石交易中心作出行政处罚

2023-03-23 14:17: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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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会市日丰城玉石交易中心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四市监执二处罚〔2023〕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会市日丰城玉石交易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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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黎建聪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2822********001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四市监执二处罚〔202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违法事实:

在电费中加收电力维护费,向租户收取的电价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平均电价的行为;属于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一、给予警告;二、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人民币贰拾柒万零陆佰陆拾叁元陆角捌分(¥270,663.68);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一倍的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零陆佰陆拾叁元陆角捌分(¥270,663.68)。

罚款金额(万元):

27.066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6

公示截止期:

2024-03-16

处罚机关:

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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