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对佛山市南海金川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海)应急罚〔2023〕73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海)应急罚〔2023〕73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
处罚内容 | 给予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金川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57769372710 | ||||||
法定代表人 | 沈嘉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6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16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