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常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3〕5号
当事人:安徽常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11MA8NDA3G07
主要违法事实:安徽常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