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星子县鑫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武交罚[2023]0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星子县鑫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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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交罚[2023]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违法事实: | 赣G26282(三轴)重型自卸货车在316国道742KM+200M处路段行驶。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为37吨,限载2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超载12吨,超限率48%。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6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3 |
处罚机关: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2360423MB1D62950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