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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子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2400元

2023-03-10 16:53: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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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子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119号。

信息显示,北京子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营业场所内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经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确认,北京子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北京子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第十二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子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24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丰市监处罚〔2023〕1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子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19NU516

工商注册号

110106024673280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经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确认,当事人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第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24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2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

2023-06-08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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