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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泰安市恒盛电梯运营有限公司被罚

2023-03-09 16:43: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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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泰安市恒盛电梯运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市监行处字〔2023〕4号。

信息显示,泰安市恒盛电梯运营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泰安市恒盛电梯运营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处罚程序类型

备注

处罚事项编码

处罚事项名称

泰安市恒盛电梯运营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900MA3BYEFJ70






蒋涛

身份证

3709021979091312971



鲁市监行处字〔2023〕4号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罚款

罚款3万元

30000



2023/03/02

2023/03/02

2099/12/31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000MB2853699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000MB2853699N

3

一般程序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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