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迈陈镇客来缘饭店,该饭店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徐闻县迈陈镇客来缘饭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25MA55UMC788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3453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徐市监迈处罚【2023】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 ||||
违法事实 | 2023年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度市场主体报送年度报告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徐闻县迈陈镇客来缘饭店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报告。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6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06 | ||||
处罚机关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