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惠东县凤舞温泉酒店。该酒店涉嫌收取春节服务费未明码标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惠东市监处罚【2023】第044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惠东县凤舞温泉酒店涉嫌收取春节服务费未明码标价,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东县凤舞温泉酒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李*飞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6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0.056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8 |
公示截至期: | 2026/02/28 |
处罚机关: |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