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安徽宜美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口罩被罚10.2万元

2023-01-31 12:31: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宜美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因3起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为,被罚款10.2万元。

皖药监械处罚﹝2022﹞5-7号处罚文书显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收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办不合格医疗器械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176 号),所附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202812),标示安徽宜美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皖械注准20172640057)批号:20200813,规格型号:平面型(长×宽):17.0cm×9.5cm 被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抽样,经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被检样品不符合皖械注准 20172640057《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关于转办不合格医疗器械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93 号),所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2CJ020052),标示为安徽宜美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皖械注准 20172640057)批号:20201208,规格型号:平面型(长×宽):14.5cm×9.5cm 被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被检样品不符合皖械注准20172640057《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要求;经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结果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当事人生产的批号为 20220101 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皖械注准 20172640057),规格型号:平面型(长×宽):17.0cm×9.5cm,在福建省 2022 年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中,由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皖械注准 20172640057《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技术要求,不合格项为“通气阻力”项目(报告编号:2022YC0212);经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复检,结果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

安徽宜美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对安徽宜美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1、没收召回的批号为20200813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000只。2、没收召回的批号为20201208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5509只。3、没收召回的批号为20220101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19030 只。4、并处罚款壹拾万贰仟元(102000元)。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大城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春 ...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节 ...

  • 河南省渑池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加油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