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广西柳州:两县市场监管部门协作,两天解决困扰消费者11个月的难题

2022-12-12 11:27: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广西柳州市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新购买的价值2200元的冰柜出现了故障,维修两次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年初便多次联系商家协商退货退款,但这11个月来商家均以退货系统显示未收到该冰柜为由推脱办理。

接到消费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与王先生一同到融安县某电器经营部进行现场调解。商家称,王先生退回的冰柜虽已按正常程序履行退货退款手续,但退货系统未显示收到该冰柜,与融水县售后服务部联系也被告知冰柜已不在维修部,目前无法为王先生完成退货退款。

1670805143362.png

为核实情况,执法人员立即与融水县市场监管局联系并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协助确认王先生退回的冰柜去向。当日下午,融水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后回函,确认王先生退回的冰柜因无法提供外包装保护措施,物流公司拒绝托运,目前仍在售后服务部。

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约定、承诺对商品承担退货责任的,应当按照购货凭证的金额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收取折旧费等任何费用”的规定,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商家退回王先生2200元,并负责将冰柜返厂及后续退货程序。

1670805156253.png

王先生激动地说道:“以前总以为消费投诉程序复杂,没想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仅用2天就解决了困扰我11个月的难题,这次消费投诉处理快捷又高效,为市场监管部门点赞!”(通讯员 邓伊玲)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蚌埠市力争实现产业智能化转型 ...

  • 他,静静地离去——追记河南省郑州市 ...

  • 智慧育苗 开阳富硒农业科技感满满

  • 陈明富:“养猪能手”变身“致富带头 ...

  • 广东佛山这些学校饭堂正在改造升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