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11月002)。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东河市监处罚〔2022〕344号 | 河口区孤岛芙蓉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警告、没收、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周忠明 | 5129********055879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9瓶百事可乐和1瓶美年达; 3、罚款人民币伍(5000.00)元整。 | 2022.11.01 | 自动履行 2022.11.01 |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