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被罚38万元

2022-10-28 14:30: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被罚款38万元。

image.pngimage.pngimage.png

皖药监药处罚﹝2022﹞2-213号处罚文书显示,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开具中药饮片销售发票至通化市劲峰医药有限公司,上述2家企业提供销售品种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4546;2.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3.8倍的罚款计38万元;罚没款共计404546元。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展览馆“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迎来红干椒 ...

  • 重庆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综述

  • 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即将在上海 ...

  • 金秋如画 山河似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