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以来,浙江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举全市系统之力,上下齐心,共同发力,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维护老年消费者利益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网络巡查监测、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案件等方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整治违规营销、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老年消费者购买的违法行为,现将全市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第七期进行公布。
案例一
景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黄某某等人虚假宣传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8日,景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景宁县公安局对位于某酒店的会销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会销举办者黄某某等人通过欺诈的方式向老年人销售产品,景宁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黄某某等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2年2月27日,黄某某等人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景宁优生活食品商行的老年顾客,宣称商行于2月28日在某酒店举办“广义健康新春团拜会”,届时将邀请所谓的“健康讲师”来讲解健康医学知识。2月28日,“广义健康新春团拜会”如期举行,120余名老年顾客前来参会,活动中黄某某等人通过现场讲解,播放宣传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宣传其销售的光氧能量床垫、麦记片、胶原蛋白肽等产品具有治疗癌症、静脉曲张等多种疾病的功效,并安排顾客上台现身说法,欺骗、误导老年消费者。另查明,黄某某等人通过欺诈手段骗取多名老年人的钱财,且所在团伙曾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多地受到过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
黄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为切实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5月23日,景宁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景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例二
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青田富粞粮仓食品商行虚假宣传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5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当事人青田富粞粮仓食品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随即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通过发放宣传单、“老带新”等方式,以领取福利为噱头,组织中老年消费者参加所谓的“福利班”“学习班”,继而利用播放PPT、现场讲解等形式对其所售的“郢天牌”硒维生素E片等商品进行宣传,当事人在无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宣称青田是缺硒之地,宣称“郢天牌”硒维生素E片具有治疗“三高”、防治癌症、治疗皮肤病等功效。产品说明书等信息显示,“郢天牌”硒维生素E片是一款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为补充硒、维生素E,并不具备其宣称的其他功效。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让中老年消费者产生自身缺硒,而“郢天牌”硒维生素E片是一款具有多重功效且能治疗各种疾病的优秀产品的认知,从而达到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的目的。
【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2022年9月16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