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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称面膜面霜具有抗衰老等功效 又妍(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2-09-06 16:08: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又妍(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悉,2022年4月13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又妍(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某猫商城“又妍旗舰店”对销售的化妆品宣传有“抗糖、抗衰、祛黄、淡纹”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于2022年5月5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注册在嘉定工业区,主要通过某猫商城 “又妍旗舰店”销售化妆品的企业。自2022年4月1日起,当事人通过“又妍旗舰店”发布的化妆品宣传内容有“又妍抗糖水光护肤十三件套精华水精华液面膜面霜抗衰祛黄提亮淡纹”“抗老、促进微循环”等宣传内容。经调查,当事人对上述产品宣传具有“抗糖、抗衰老、促进微循环”等功效,无相关证明材料,是当事人作了虚假的宣传介绍,构成虚假广告。上述宣传内容是当事人作为广告主自行发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 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

根据《广告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4000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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