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信用中国(浙江)显示,9月2日,杭州冠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
图源:信用中国(浙江)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9月,当事人支付10000元广告费用委托杭州大鸟广告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建德富力”发布名为《降准助力“金九银十”,买房就买富力御江山》和《叠居时代|建德未来》推文,在推文含有“上叠由北向电梯入户,户型布局与下叠如出一辙,但其顶层自带错位大露台的独特设计,让垂直空间错落有致……”宣传内容。
2019年10月、11月,当事人委托杭州锐策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免费运营,在“建德富力”发布《7天112万人潮国庆纷至沓来|150万起墅居杭州南》和《基本靠抢!富力御江山叠墅加推,近24席!》推文。在推文中地上三层户型图标注“电梯间”,并含有“上叠由北向电梯入户,户型布局与下叠如出一辙,但其顶层自带错位大露台的独特设计,让垂直空间错落有致……”宣传内容。
2019年11月,当事人支付3600元广告费用委托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在“今日建德”微信公众号发布《基本靠抢!富力御江山叠墅加推,近24席!》和《建德这家“超市”要搞事情!50元购物券免费领,现场还有……》的推文,在推文中地上三层户型图标注“电梯间”,并含有“上叠由北向电梯入户,户型布局与下叠如出一辙……”宣传内容。
另查明,当事人在售楼部发放的叠排宣传页,含地上三层户型图标注“电梯间”的字样,是委托浙江中恒世纪印务有限公司印制的,共印制20000份,印制费用0.9元/份,合计18000元。综上,当事人上述宣传内容与实际交付情况不符,广告费用合计31600元。
最终,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其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