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上海海男服饰因销售质量不合格拉杆箱等被处罚

2022-09-06 16:07: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沪市监金处〔2022〕282022000495 号)显示,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为一家从事服装和日用百货生产销售的企业。涉案内裤系当事人从浙江四季青服装市场买进之后,再自行包装并贴上当事人的产品标签后进行销售,涉案商品名称:内裤;规格型号:L175/100 XL180/105;标称生产单位: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等级:合格品;生产日期/批号:902N1076。涉案20寸拉杆箱系当事人从浙江四季青服装市场买进之后,再自行包装并贴上当事人的产品标签后赠送给了遂宁市船山区天都男装店,涉案商品名称:20寸拉杆箱;规格型号:---;标称生产单位: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等级:合格品;生产日期/批号:---/货号:711A1111。

据了解,2022年3月21日和6月28日,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相关移送单显示,上述内裤、拉杆箱产品分别被检出纤维含量项目、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内裤及20寸拉杆箱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生产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2598元;没收违法所得552元。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售价11.98万-14.28万元全 ...

  • 来自2022年服贸会的现场扫描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秋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 ...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中秋食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