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严惩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并于近日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涉及盱眙县查处胡某某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5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有人无证从事熟牛肉加工,执法人员依法对胡某某食品加工点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已经加工好的熟牛肉118.1kg,另有已解冻生牛肉77.52kg待生产加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或小作坊登记证明。盱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登记于2020年3月开始,在盱眙县盱城街道一民房院内从事熟牛肉生产加工活动,为使生产加工的熟牛肉颜色好看,在该批次生产加工的熟牛肉中添加有外包装标示为“洛阳旭日袋色”的非食用物质,案件货值金额12298.4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022年4月20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食品、食品原材料和加工设备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关于食品小作坊的案件。食品小作坊实行行政许可,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合法合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人为添加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极易对食品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此案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坚决依法取缔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淮安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