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两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迎江区善缘康保健品经营部、安庆市迎江区鑫锭烟酒店。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迎处罚〔2022〕47号 | 安庆市迎江区善缘康保健品经营部 | 92340802MA2ND2MAX2 | 李波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11日 | |
2 | 庆市监迎处罚〔2022〕51号 | 安庆市迎江区鑫锭烟酒店 | 92340802MA2PXFX637 | 丁绍云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