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四)。其中涉及惠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惠民某超市超过检定周期未检定计量器具案。
2022年4月18日,惠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惠民县李庄镇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于2020年10月份在滨州购进,最大称量:30kg,最小称量:200g;最大皮重值:10kg;检定分度数:3000;工作温度:0°-40°;实际分度值:10g;检定分度值:10g;执行标准:GB/T7722-2005;制造日期:2019年02月。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尚未进行周期检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停止使用,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