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四)。其中涉及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滨州某商城有限公司黄河店销售冒用地理标志产品案。
2021年1月,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滨州某商城有限公司黄河店进行检查。经查,滨州某商城有限公司黄河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的“绍兴花雕酒古越龙山金五年”花雕酒,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检索查询,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为专用地理标志使用企业,没有公布许可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地理产品专用标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2022年1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及五十五条,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绍兴花雕酒古越龙山金五年”花雕酒18瓶、罚没款共计1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