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四)。其中涉及邹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邹平县韩店镇某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案。
2022年2月28日,根据“汾酒”商标持有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邹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邹平县韩店镇某超市白酒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和库房内有42度玻璃瓶装汾酒43瓶、53度玻璃瓶装汾酒54瓶、42度醇柔老白汾白酒18瓶,上述产品经汾酒商标持有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非该公司产品,并出具了鉴定证明。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2022年4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尚未售出被扣押涉案白酒115瓶、罚没款共计4964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