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食醋是百姓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对食醋开展抽检,检验项目包括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食品微生物等。其中有一项理化指标称作“总酸”,您了解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对食醋的定义是: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该标准于2019年12月21日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后,原来的配制食醋不得再以“食醋”作为食品名称,仅可以称作复合调味料、酸味调节剂等名称。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相关标准对总酸含量有明确要求,消费者在购买食醋时要仔细查看标签,选购满足自己需求的食醋产品。
标准名称 | 总酸含量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 | ≥3.50g/100mL |
《酿造食醋》(GB/T 18187) | ≥3.50g/100mL |
《地理标志产品 山西老陈醋》(GB/T 19777) | ≥6.00g/100mL |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从正规渠道选购食醋,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