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4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5号),涉及铜陵县五松镇大林超市在缺碘地区擅自销售非碘盐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铜)市监处罚[2022]45号 | 铜陵县五松镇大林超市在缺碘地区擅自销售非碘盐案 | 铜陵县五松镇大林超市 | 92340764MA2PWNGJ8Q | 邹贤林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的规定 | 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第二十六条 的规定,没收7袋食用无碘盐;罚款24.5元 |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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