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两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观处罚〔2022〕30号 | 安庆惠康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市府路分店 | 91340800MA2N6C3Y4B | 陆正花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拒不改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 | |
2 | 庆市监观处罚〔2022〕38号 | 安庆市利君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集贤店 | 91340803MA2UKT9380 | 王璠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拒不改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