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高桥镇日用品批发商行反映,称其所购买的190箱“蓝月亮”薰衣草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可能存在问题后,对上述“蓝月亮”洗衣液进行排查,依法扣押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涉案“蓝月亮”洗衣液共计381箱(1524瓶),后经商标权利人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鉴定,在被扣押的多批“蓝月亮”洗衣液中,除一箱外,其余均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另经查明,当事人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与**网络平台经营者合作,并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入驻社区团购平台,通过社区团购平台开展网络销售日用百货商品经营活动。当事人一般在接到网络订单后,根据订单来源,将日用百货商品配送至相应的网路平台地方仓库(DC仓),再由DC仓分发至各处的“网格仓”,由网格仓最终将商品配送至社区团购发起人或终端提货点。DC仓与网格仓均系社区团购平台合作企业,进行社区平台商品的物流配送相关工作。本局对当事人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没收全部涉案商品,并罚款146199元。
【典型意义】
贸易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对外批发商标侵权产品,往往商品数量巨大,严重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本局通过及时查处,有效震慑了商标侵权行为违法主体,净化了网络的销售环境,保护了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本局将严阵以待,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来源:海曙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