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东】威海羽龙厨卫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被罚款12000元

2022-05-09 18:13: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威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威海羽龙厨卫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8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威海羽龙厨卫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实施产品质量抽检,抽样样品经检验,标志、热负荷项目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家用燃气灶43台,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罚款12000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物 ...

  • 江苏连云港市着力推动疏导物流运输瓶 ...

  • 河北省隆化县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 ...

  • 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滨湖新区分局 ...

  • 绝不给顾客吃有瑕疵的产品!探寻青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