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8日,四川省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春雷行动”暨“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查办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对超过检验期限的车用气瓶充装CNG天然气案。
经查,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月24日期间,当事人通过扫描仪扫描车牌为川MT8680、川M20003、川M1321学、川M1299学的汽车电子标签后,发现该4辆汽车的车用气瓶存在已超期未检验不能充装CNG天然气或者扫描仪显示系统异常的情况下,擅自扫描外地卡对上述4辆汽车的车用气瓶5次充装了CNG天然气。
其行为违反了《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8.4(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对超过检验期限的车用气瓶充装CNG天然气的违法行为,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