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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2年4月第1期)

2022-04-29 16:57: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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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2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10处,现通报(2022年4月第1期)如下:

1.北京市东城区贵龙酒家(老北京家常菜)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地面破损、水产宰杀与洗消区域混用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嘉钰中天(北京)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小面)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地面破损、水产宰杀与洗消区域混用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教头餐饮有限公司(北京褡裢火烧)

后厨加工区存有未开封的超过保质期烤肉料,经核查认定属于食品经营者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安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安成家常菜)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不洁、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思味道酒家(老门框)

存在未设置足够的清洗水池、餐具无防蝇防尘措施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丰汇居餐厅(丰汇居)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食叁潮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永定门店(马嵬)

存在未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祥和鸿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包子铺)

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9.北京金田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田乐)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10.北京食味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迷你椰)

存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且逾期拒不改正,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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