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8日,四川省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春雷行动”暨“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查办安岳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案。
经查明,当事人在安岳县某卫生院共有4台第一类压力容器在用,能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述压力容器的使用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1年6月,到期后至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时仍未检验。
当事人使用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安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