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8日,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八期),涉及独山县贵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假冒专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黔南市监知罚〔2022〕2号 | 独山县贵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假冒专利案 | 独山县贵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5227260760246318 | 古贵汉 | 2020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独山县贵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蝎毒透骨贴”(生产批号:2019/11/01,生产日期:2019/11/17,有效期至:2022/11/16)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 自动履行 2022年5月12日 | 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