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2年04月005),涉及薄红香经营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东河)市监行罚〔2022〕36号 | 薄红香经营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经营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购进该批次侵权白酒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 警告、 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薄红香 | 370522197901100465 | 薄红香 | 1、警告; 2、没收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1瓶牛栏山®陈酿白酒(酒精度:42%vol,规格:500ml/瓶,生产批号:202201283 06-AS79-58);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4.8元; 4、罚款人民币5000元。
| 2022.4.15 | 主动履行 2022.4.15 |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