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一起电梯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永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迎处罚〔2022〕14号 | 安庆市永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40800577055532L | 汪汇东 | 未按规定开展电梯维保工作 | 违反了《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和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