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童先生入住陈村某酒店,因酒店工作人员弄错房卡,导致无法进入房间休息。童先生提出退回开办会员卡费用及在该酒店消费的所有费用的要求,遭酒店方拒绝。酒店提出如消费者退回会员卡,已消费的项目需要按原价扣减,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酒店工作人员把房卡弄错导致消费者无法入房休息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且酒店在消费者提出退回会员卡的情况下将之前消费的项目按原价扣减有违合同契约精神。
经调解,酒店同意退回消费者办理会员卡的费用及退回12月26日当晚未入住的房费,并就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现场向童先生致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通过网络预订酒店时,要多参考其他住客评价,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注意查看“不可取消”等提示;入住前,要注意检查住宿、安全、卫生条件,如发现与宣传不符,要及时进行沟通;要保留相关订房凭证,在退房时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注意保留,便于事后维权。(来源:顺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