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和畅山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1900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房市监处罚〔2022〕1669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和畅山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786860319P |
工商注册号 | 110111009457967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贾鹏铎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06年04月03日注册成立,主要经营洗浴服务项目,注册资本60万元。在2020年12月以前,北京权金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占有当事人16.83%股份。当事人提供协议称,2020年12月,北京权金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当事人解约并退股,双方约定由北京权金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经营的债权债务。当事人公司名称由北京权金城大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和畅山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提供了北京权品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品中浴”的商标授权书和北京权金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解约协议。 2021年12月起,据悉由于北京权金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将用于管理会员信息系统的服务器进行拆除变卖,导致当事人无法查询到老会员的折扣信息和部分会员的储值信息。我局于2021年12月21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确认,当事人使用的“权金城”会员系统出现无法打开、无法查看会员折扣信息的情况。同时,北京权金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已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07月01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局无法核实具体会员数量和储值金额等信息,也无法核实北京权金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当事人协议解约等情况。经我局提示当事人应按照预收款时承诺的服务事项提供服务并履行经营者义务,但因当事人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洗浴、餐食等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也未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且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因当事人逾期未提供全部会员的数量和储值金额等数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同时,自2022年1月起,我局发现当事人存在未经同意以电子信息等方式向其他个人发送商业广告信息的行为。在当事人陈述中,当事人承认其存在未经同意以电子信息等方式向其他个人发送商业广告信息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六十三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9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9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3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5-03-3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