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8日,重庆市药监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2年第9期,总第81期),涉及重庆鬼谷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红外体温计案。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 件 名 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和 依 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 | 备注 |
1 | 渝药监械处罚〔2021〕25号 | 重庆鬼谷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红外体温计案 | 重庆鬼谷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91500230MA5U3K426H | 杜超 | 当事人生产的红外体温计(批号:20210108)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规定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项目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