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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上药慧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甘草被处罚

2022-03-16 15:28: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药监局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2年第6期,总第78期),涉及重庆上药慧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甘草案。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 件 名 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和 依 据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

备注

1

渝药监药处罚〔2021〕26号

重庆上药慧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甘草案

重庆上药慧远药业有限公司

91500106203062156L

余卫东

当事人生产的200701批甘草,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含量测定】项中“甘草苷”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当定性为劣药。同时,当事人存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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