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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鲜频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猕猴桃案

2022-03-15 10:1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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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安徽鲜频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猕猴桃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具体信息如下:

安徽鲜频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猕猴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周市监处罚〔2022〕2号

当事人:安徽鲜频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2MA2WN6B36U

主要违法事实:安徽鲜频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农残含量超标猕猴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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