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安徽瓜瓜乐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周谷堆分公司经营不合格的香蕉案

2022-03-15 10:18: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安徽瓜瓜乐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周谷堆分公司经营不合格的香蕉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具体信息如下:

安徽瓜瓜乐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周谷堆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香蕉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兴市监处罚〔2021〕31号

当事人:安徽瓜瓜乐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周谷堆分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2MA8N9T8E6P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市瑶海区家家乐蔬菜批发商销售的香蕉经抽检吡虫啉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当事人采购涉案香蕉,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1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骆甘霖乳业董事长江洪海进行诚信宣誓 ...

  • 2022年贵州“最美花海民宿”出炉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儿童 ...

  •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眼镜制配场 ...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部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