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非医用口罩产品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查了7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防护效果、颗粒物过滤效率、压力差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本次检出的5批次不合格口罩中,有4批次涉及到防护效果这一项目不合格。
例如,标称卓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标称生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纳儿童防护口罩,标称安庆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标称杭州昌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口罩均被检出防护效果不合格。
据悉,滤材的优劣决定了过滤效率的高低,同时,滤材以及口罩周边贴合度等因素,还决定了日常防护型口罩的另一个关键性能——防护效果。《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中将口罩的防护效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对应的防护能力分别为:90%、85%、75% 和65%,不同的等级适用于不同程度的污染环境。
就一款A级防护口罩而言,对照标准要求防护效果应大于等于90%。A级防护效果意味着这款口罩应该能够适用于PM2.5浓度大于500的环境,而一款口罩通过检测如果仅仅达到D级要求,也就是只适用于PM2.5浓度在150以下的中度污染环境下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生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纳科技”)此前因口罩不合格已被通报过。2021年9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相关产品抽检结果显示,标称生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生纳儿童防护口罩也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不合格项目同样为防护效果。
此外,生纳科技还因产品不合格以及发布违法广告等问题被处罚过。
天眼查数据显示,生纳科技于2021年12月20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741万元,处罚事由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生纳科技于2021年6月1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违法事实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生纳科技在某电商平台“生纳官方旗舰店”上发布民用口罩广告,宣称“生纳KN95防护口罩 ……生纳KN95立体纳米纤维口罩;三层防护抗病毒”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反《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