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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墩墩”火了,但各位经营者莫惹火上身!广东江门查处一宗侵权“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

2022-02-21 22:05: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冬奥会的举办,吉祥物“冰墩墩”火出圈,一跃成为顶流,引发购买热潮,出现“一墩难求”现象。与此同时,侵权行为也在悄然发生。

2022年2月18日下午,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新会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摸排过程中发现某红木城内一店铺在经营场所摆放“冰墩墩”木雕108个。现场经营者未能提供相关授权许可文件及合法来源证明,新会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嫌侵权产品依法进行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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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奥林匹克标志切勿随便商用。下面一起学习有关的奥林匹克知识吧!

一、什么是奥林匹克标志?

(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四)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的名称、徽记、标志;

(五)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

(六)《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现公告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有关标志包括如下共63项。

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谁?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

三、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有哪些?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四、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如何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

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力度。依托互联网技术,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来源:江门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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